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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经全体监事同意由任晶晶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3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

  至2025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028号、2025-029号及2025-030号公告,以及2025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开始前)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2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刘联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杨广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联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推荐刘联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刘联涛先生简历如下:

  刘联涛,男,54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联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联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3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三、调整组织架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组织架构将发生变化:“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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