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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                 业公告编号:2025-11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子公司衢州新能源与LGES签订《三元前驱体供应协议》,约定衢州新能源于2026年至2030年期间向LGES及其指定采购商供应三元正极前驱体产品合计约7.6万吨。同时,公司子公司成都巴莫及匈牙利巴莫与LGES及其子公司LGES波兰工厂签订三元正极材料《基本采购合同》,约定匈牙利巴莫于2026年至2030年期间向LGES及LGES波兰工厂供应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合计约8.8万吨

  ● 合同生效时间: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协议对当期不产生重大影响。待正式供货后,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至203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订单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的合同/协议期限较长,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实际销售数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签订的合同/协议就涉及产品的规格、质量及产能保障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未及时供货、产品质量不达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3、 本次销售主要产品的价格是根据核心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用综合确定,如果未来核心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履约后的盈利能力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同/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新能源”)与LG Energy Solution, Ltd.(以下简称“LGES”)签订了《三元前驱体供应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约定,2026年至2030年期间,衢州新能源预计向LGES及其指定采购商供应三元前驱体产品合计约7.6万吨。

  同时,公司子公司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巴莫”)、BAMO TECHNOLOGY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巴莫”)与LGES及其子公司LG Energy Solution Wroclaw Sp. Z.o.o. (以下简称“LGES波兰工厂”)签订三元正极材料《基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约定,2026年至2030年期间,匈牙利巴莫预计向LGES及其子公司LGES波兰工厂销售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合计约8.8万吨。

  上述产品预计销量均为初步约定,实际需求量将根据LGES及LGES波兰工厂的需求调整更新,最终采购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上述合同/协议订立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 合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LGES系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电池制造商之一;LGES波兰工厂系LGES的全资子公司,也是LGES在欧洲的重要生产基地。LGES和LGES波兰工厂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 LGES

  公司名称:LG Energy Solution, Ltd.,

  注册地址:108, Yeoui-daero, Yeong deung po-gu, Seoul,07335, South Korea

  法定代表人:Dong Myung Kim

  主要股东:LG Chem,Ltd.持股81.8%

  主要业务:电动汽车用电池,储能系统电池,移动与IT电池,研发(R&D)、制造、销售、全球化交付。

  (二) LGES波兰工厂

  公司名称:LG Energy Solution Wroclaw Sp. Z.o.o.

  注册地址:ul.LG1A,55-040BiskupicePodgórne

  法定代表人:Jang Ha Lee

  主要股东:LGES持股100%

  主要业务:制造电池与蓄电池,生产锂离子汽车电池,从电池组件(例如电极、模块等)到整组电池包,最后可以安装在汽车上的产品。LGES波兰工厂能够从电极、模组等所有阶段进行生产。

  LGES是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公司与LGES及其母公司LG Chem,Ltd.在三元正极、三元前驱体等领域开展多轮业务合作。除上述合作及本次签署的合同外,公司与LGES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一) 《三元前驱体供应协议》

  1、 协议主体:LG Energy Solution, Ltd.,(买方)、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卖方)

  2、 供货产品: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

  3、 协议期限及数量: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限内供货数量合计约7.6万吨

  4、 定价方式:按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认

  5、 结算方式:买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支付方式付款

  6、 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 《基本采购合同》

  1、 合同主体:LG Energy Solution, Ltd.、LG Energy Solution Wroclaw Sp. Z.o.o. (以下合称为“买方”)与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AMO TECHNOLOGY HUNGARY KFT.(以下合称为“卖方”)

  2、 供货产品:三元正极材料

  3、 合同期限及数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限内供货数量合计约8.8万吨(双方已就互相提供产能保障达成一致)

  4、 产品定价: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认

  5、 结算方式:买方应在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支付方式付款

  6、 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产业一体化的龙头。本次与LGES及其子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在提升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持续深化“上控资源、下拓市场、中提能力”的一体化发展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本合同及协议对当期不产生重大影响,待正式供货后,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至203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具体订单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本合同/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订的合同/协议期限较长,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实际销售数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合同/协议就涉及产品的规格、质量及产能保障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未及时供货、产品质量不达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3、本次销售主要产品的价格是根据核心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用综合确定,如果未来核心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履约后的盈利能力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同/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11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07,75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11以公司2025年9月26日股本总额1,899,272,277股计算,以下同的16.20%;其中已累计质押182,119,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18%,占公司总股本的9.59%。

  ● 截至本公告日,华友控股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505,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其中已累计质押32,2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9.11%,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 截至本公告日,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90,259,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其中已累计质押214,389,9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9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的通知,华友控股和陈雪华先生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股份质押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除另有说明,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如出现风险,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3)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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