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除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变外,公司对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
及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董事徐志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徐志仙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志仙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徐志仙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辞职后,徐志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其于202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
徐志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徐志仙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徐志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徐志仙女士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志仙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除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变外,公司对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候选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志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建国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孙闯先生、张大亮先生、毛骁骁先生、徐小华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张英女士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洪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授权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9个子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3、议案2.04、议案3.0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洁、张艺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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