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赛隆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31号2单元2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8人,代表股份40,510,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292,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21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6人,代表股份2,842,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6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21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43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0%;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6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6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6%。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殷惠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44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2%;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7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3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6%。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韦显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赛隆 公告编号:2025-081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殷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殷惠军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补选殷惠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情形,且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殷惠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医学博士,生物学博士后,南开大学特聘教授,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中国国籍。曾任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实验室主任,中国中医科学院国际合作处处长,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首席科学家,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药师协会副会长、圣诺医药非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殷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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