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彭伯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提供展期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综合考虑了信祥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的必要性,上述事项风险基本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提供展期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17号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402
3、法定代表人:邓科军
4、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8、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9、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⑥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73号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680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
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股权穿透图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7,861.08万元,负债总额为17,278.52万元,净资产为10,582.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02%。2024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58.11万元,净利润为-67.98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8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8,256.32万元,负债总额为17,690.62万元,净资产为10,565.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61%。2025年1-8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34.63万元,净利润为-16.86万元。
1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2013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40%股权。2018年1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2024年2月,项目所在罗湖[清水河地区]LH07-01&02城镇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已完成公示,截至目前,项目相关报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13、经查询,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暨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信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00万元,主要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2,000万元予以展期,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期,拟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展期至2026年8月3日。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3,000万元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尚未就本事项与信祥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展期金额为800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至2026年8月3日;
3、借款展期利率为年利率5.7%;
4、还款方式:信祥公司应于每月计提并在每季度末当月20日将本季度应付利息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风险防控及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综合考虑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经核查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展期,风险共担,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展期,风险共担;该展期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薛彤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6,781.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30,079.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7%,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711.56万元,主要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6,119.4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31.69%计提坏账准备。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为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51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广西海吉星对广西冻品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4月27日、8月14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8月29日、2024年7月6日、11月21日和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议案2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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