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因情况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356-8068677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931,354.61元,盈余公积218,872,223.24 元,资本公积1,705,207,747.62 元。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获取新项目导致的融资利息支出增加、经营规模扩大后管理费用开支相应增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增加,以及重要境外子公司分红流向境内时间长,流程较为复杂尚未分回等原因,导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随着公司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内市场顺价的进一步调整,以及境内外通道的顺畅,母公司亏损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3,931,354.61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全部来源于公司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二、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124,940,868.63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补亏至 0 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努力兑现对投资者的年中分红承诺,积极落实相关资金通道,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经 2025 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情况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提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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