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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吕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童璐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谭琪先生等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回避表决股数:41,586,63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林森、盛建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与客户A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客户A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A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设备,预计金额为410.00万元。

  ● 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4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

  ● 包含上述与客户A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21.9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 包含上述与中科大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99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A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设备,预计金额为41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21.9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4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99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类别下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且不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科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法定代表人:常进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开办资金:135,351万元人民币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类学科研究生班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与客户A的关联关系

  客户A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5年1月2日之前,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A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中科大的关联关系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科大持有科大控股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科大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A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设备,预计金额为41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21.9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主要用于量子计算整机及组件项目。合同一主要委托中科大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4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中科大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99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材料价格或人工成本、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客户A签订的协议

  (1)交易双方:客户A(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量子计算测控设备,预估合同金额为410.00万元。

  (3)支付方式:按照合同进度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与中科大签订的协议

  合同一:

  (1)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量子计算芯片设计与开发,预估合同金额为450.00万元。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二:

  (1)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OLSA设计与开发,预估合同金额为540.00万元。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与客户A的履约安排

  客户A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客户A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与中科大的履约安排

  中科大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理工科大学,在量子科技领域具有深厚积累,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中科大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02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与客户A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拟与客户A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预计金额为41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21.9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拟与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4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990.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品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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