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华夏幸福关于取得浙江绍兴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编号:临2018-160),公司收到《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根据《成交通知书》以及双方协商, 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柯桥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了《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的临2018-187号公告。协议约定柯桥区人民政府将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称“合作区域”)的整体开发的各事项与公司进行合作,公司负责投入资金进行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协议约定、投入的资金和提供的服务享有相应的收益。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绍兴柯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柯桥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实施机构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福全街道办事处”)签署了上述协议的承继协议等相关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
二、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所在地区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现就优化服务模式等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事项调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原协议项下涉及的产业发展服务变更为产业集群专业服务外,原协议项下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服务、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运营管理维护服务未履行的部分不再继续履行。
2、历史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经各方确认,福全街道办事处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扣除其代项目公司向其债权人支付的金额后,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历史服务费用剩余金额的结算与支付。
3、项目及资料移交
福全街道办事处与项目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及各项资料的移交工作。项目资产移交后,与项目资产有关的权利由项目接收方享有,与项目资产有关的义务或风险责任等由项目接收方或施工单位依法或依约承担。
4、产业集群专业服务费用及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项下的产业发展服务变更为产业集群专业服务,经协商一致后,由项目公司提供与柯桥区产业发展定位相契合的产业集群专业服务。产业集群专业服务费用标准、服务费用结算方式、支付节奏以及产业园区运营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5、产业集群专业服务有效期限
产业集群专业服务有效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到期是否续约各方另行协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与柯桥区人民政府及时跟进该项目的结算事项以及后期的合作进展,预计上述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交楼”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京御”)向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根据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求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0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3-099)。
截至目前,上述专项借款余额为0.64亿元。为确保公司“保交楼”项目品质,保障“保交楼”任务完成,秦皇岛京御拟将“保交楼”专项借款余额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为一年,担保最高债权额及担保方式不变,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排。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秦皇岛京御为失信被执行人,系因公司流动性风险导致的被担保主体个别经营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引发诉讼所致,本次担保事项为原担保行为展期,上述事项对本次担保无重大影响,公司正在与相关合作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主债权展期,原《最高额担保合同》需重新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继续生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作为该债务产生依据的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为完成“保交楼”任务进行的专项借款展期而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公司“保交楼”项目品质,保障“保交楼”任务完成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展期事项中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6.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95亿元的2,896.8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为1,178.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877.77%;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2%。上述担保总额中235.84亿元处于逾期状态,涉及逾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0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推进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为100万元的100%股权以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255.84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240.01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
二、 本次交易的内部审议及公告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24-015)及《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编号:临2024-016)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方案已于2024年3月2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3月修订)》等规定,重组方案在完成相关审批、注册程序之日起60日内未完成资产交付或者过户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完成资产交付或者过户前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公司最近一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资产交付和过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是在公司完成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的基础上实施的信托受益权抵偿债务交易,交易对方以抵消金融债权形式支付交易对价。
(一)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
2023年11月21日,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已完成。根据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的《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誉诺金100%股权和誉诺金及标的项目公司合计约255.84亿元的债权已于2023年11月20日向建信信托完成交付。
(二)抵偿金融债务
本次交易对方为已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法院裁定等方式通过《债务重组计划》的境内外债券持有人及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金融债权人。
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已向前述全部交易对方发出了书面通知,对应信托抵债金额240.0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已实施完毕信托抵债交易的金额为223.48亿元,相关信托受益权份额在建信信托的受益人变更登记仍在进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16.53亿信托份额抵债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
至2025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9115198
传真:010-59115196
邮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在北京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葳女士就本次董事会的上述审议事项表决意见为:鉴于管理层对本次交易保交楼目的的确认,表决同意。请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对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进行监管和运用审查,确保资金均专项用于保交楼,并按季度向董事会提交监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华夏幸福关于取得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编号:临2017-363),公司收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博望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根据《中标通知书》以及双方协商,公司与博望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12日签署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专项结算协议》(以下简称“《专项结算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临2018-033号公告。协议约定博望区人民政府将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公司进行合作,公司负责投入资金全面协助博望区人民政府进行合作区域的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博望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上述协议的承继协议(以下简称“《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公司在《合作协议》《专项结算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二、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所在地区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结合战略转型目标主动调整策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经各方协商后,就提前终止产业新城项目的合作及解除相关协议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及《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终止协议》生效后,《合作协议》《专项结算协议》《承继协议》等解除,本项目终止,博望高新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订的本项目相关协议一并解除。
在合作区域内,对公司及项目公司在产业新城项目前期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招商等已履行部分的投资,依据客观事实及项目现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经各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作为博望区人民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本项目提前终止结算价款的依据。
各方确认,博望区人民政府、华夏幸福及其项目公司在原协议项下均不存在违约及/或需要承担违约赔偿的情形。
2、移交安排如下:
移交范围:各方确认本项目涉及移交的资产包括博望区秦岭大道、松花江路、王茂路、长甸路(即四条道路)及博望区文化中心。其中,四条道路的实物资产已完成移交,公司及项目公司应确保至迟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的第30日配合完善相应移交文件;另配合办理四条道路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等登记手续(如需要)。
移交标准:协议各方对四条道路的质量均无异议;博望区文化中心先进行实物移交,后进行产权转移,实物移交以第三方机构鉴定合格为准。
移交程序及法律后果:各方一致同意于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且博望区文化中心工程质量鉴定合格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现状将全部实物资产移交给博望区人民政府,实物移交当日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如因博望区文化中心未能在《终止协议》签订当日完成解封而无法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产权移交时间相应顺延。
3、该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结算方式:各方同意,博望区人民政府应支付结算价款给项目公司,结算价款为经各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及投资收益。
2、结算款的支付:《补充协议》签订后,博望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扣除因执行案件已经支付的金额后,于2025年支付剩余结算价款的10%,自2026年起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剩余结算价款的10%,至迟于2030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结算价款100%支付。博望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主体按约定期限付款的情形下,各期应付款均不计利息。
3、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除《补充协议》及《终止协议》另有约定及原协议的保密条款外,协议各方不再享有或承担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均不再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与博望区人民政府及时跟进该项目的结算事项,上述事项对当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5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来京御”或“甲方”)拟向怀来县数据局(以下简称“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怀来人工智能产业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455.94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切实推进“保交楼”进展,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公司持续通过盘活资源,实现回笼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怀来京御与怀来县数据局拟签署《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怀来县数据局之怀来人工智能产业港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怀来京御拟以交易价格7,455.94万元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怀来县数据局。本次交易回款将主要用于公司下属公司“保交楼”相关建设支出等。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下属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同类资产出售交易累计成交金额为3.39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怀来人工智能产业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该项目位于怀来县东花园镇南水泉村。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34,918.6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标的资产建筑面积为19,677.4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厂房。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涉及诉讼事项,尚在解决过程中,不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标的资产为怀来人工智能产业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该地块由怀来京御于2015年12月通过拍卖方式取得,2018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为2015年12月至2065年12月,资产处于在使用状态,部分已出租。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及市场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17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225.38万元,评估价值为7,455.94万元。
2、 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定价根据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怀来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怀来县数据局
1、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第一笔价款: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保交楼资金5,000万元,视为本协议生效后的第一笔交易价款;
第二笔价款:本协议签署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价款人民币2,455.94万元。
2、资产交割
交付或过户安排: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标的资产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将资料交接清单内的相关材料交接给乙方。
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以及提供乙方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视为完成交割。交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负担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交割之前已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3、交割后事项
交易完成后,乙方依法公开竞聘资产运营服务商及物业管理方,进行招租、运营、管理等工作。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可依法参加竞聘。
4、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时,方可解除并终止。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资金回笼,促进公司经营与发展。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资产出售交易预计对公司产生约为867.81万元收益,最终数据将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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