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江汽控股计划自2025年4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汽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4,300股,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2,50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9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汽控股发来的《关于增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注:上表中数据出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汽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4,300股,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2,5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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