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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台北海运与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金租贰号(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干散货船舶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2025年10月9日,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金租贰号(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0亿美元和1.5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追加20,000万美元的预计担保额度。追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80亿美元和1.5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上述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厦金租贰号(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保证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厦金租贰号(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保证函》项下定义为“船东”。

  (三)保证金额:不超过1,450万美元

  (四)保证方式:由保证人就主债务向船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

  1、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如主债务加速到期的,则为按约定加速到期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十六(36)个月(“保证期间”)。

  2、如船舶租约允许主债务项下多笔款项适用不同的履行期限,则本保证函适用的保证期间自相关款项当中最后到期的一笔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船舶租约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人同意本保证函适用的主债务履行期限以船东向承租人发出的要求其支付船舶租约下款项的通知中指定的相关期限为准。

  3、如主债务发生展期,保证人承诺将根据船东要求签署船东与承租人达成的展期协议,以确认保证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以及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六)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保证函项下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总额应限于主债务的金额。

  2、受限于第1条的约定,保证人同意向船东支付因船东向承租人及/或保证人收回或试图收回其在船舶租约及本保证函项下欠付的款项或以任何方式强制执行本保证函的条款所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及其他成本和费用。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3,399.96万元人民币(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08%。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数量: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88.85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6月6日-2026年6月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710,7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37.63%;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949,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50.25%。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1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31.88%;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1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31.88%。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5年6月6日开始行权。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82人,2025年第三季度有48人参与行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57人参与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3人,2025年第三季度有6人参与行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6人参与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820,700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数量为710,7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数量为110,000股。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行权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期间,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9月22日涉及3,548,94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2025年7月18日涉及170,3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变动。

  公司本次自主行权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三季度,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710,700股,获得募集资金5,557,674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10,000股,获得募集资金705,10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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