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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计算出席会议的股东(普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本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回购专户所持有的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莉莉、张天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民主讨论、表决,选举伯小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伯小芹女士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未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本次选举完成后,伯小芹女士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伯小芹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介

  伯小芹:女,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2010年6月至2012年7月先后任公司成本会计/会计主管;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销售财务副总监;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2月27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就职于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伯小芹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伯小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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