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共计登记股份数量为2,384,396股,占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总量的97.0327%。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 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9、2025 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0、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自主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自主行权人数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41人,2025年第三季度共有433人参与行权。
三、本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股份数量为2,384,396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董事会,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自2025年7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1,099,340,000元“景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数量为45,977,32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景23转债”赎回及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注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4,542,812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注3:2025年9月15日,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2,6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注4:2025年6月30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7月28日总股本942,786,609股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984,784,137股计算。
注3: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7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23转债”转股及赎回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889,000元(8,89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893,578.35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 “景23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9日
● “景23转债”累计转股情况: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153,111,000元“景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48,211,988股,占“景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41,872,422股的5.7268%。
● “景23转债”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7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1,099,340,000元“景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数量为45,977,328股。
● “景23转债”赎回情况: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景23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89,000元,占“景23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0770%。公司已于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将未转股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93,578.35元(含当期利息)。
一、“景23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景23转债”于2023年5月9日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9”。
“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3.9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3年6月7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55)。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4年6月6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21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46)。
3、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5年6月11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4.71元/股调整为23.9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5)。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9月30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2025年9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实施“景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并在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披露了8次关于实施“景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515元/张。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88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188/365=0.51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15=100.51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5、“景23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9日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及赎回情况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景23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89,000元(8,890张),占发行总额的0.0770%。
(二)转股情况
1、原“景23转债”的转股期间: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9年4月3日止。因公司对“景23转债”进行提前赎回,“景23转债”已于2025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自2025年7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1,099,340,000元“景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数量为45,977,328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累计共有1,153,111,000元“景23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48,211,988股,占“景23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726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457,312份股票期权于2025年7月31日起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2,384,396股。
注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4,542,812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注3:2025年9月15日,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2,6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注4:2025年6月30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数据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
(四)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5年9月25日收市后,“景23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889,000元“景23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五)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景23转债”数量为8,89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93,578.35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9日。
(六)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93,578.35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本次“景23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4,784,137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一定程度上摊薄了公司每股收益,从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7月28日总股本942,786,609股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984,784,137股计算。
注3: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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