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行权股票数量: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880,769份注1,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5年7月18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0%。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4,175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19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注1: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条件成就时的数量。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七)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九)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二)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七)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八)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九)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十一)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已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38注2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0人参与行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0人参与行权。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0人参与行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0人参与行权。
注2:可行权人数为条件成就时的数量。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可行权人数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较行权条件成就时有所调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合计为0股,不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情形。
五、本次行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无激励对象行权,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无激励对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50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9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9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授予日,以7.3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2、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授予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良、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8、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9、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二、 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授予日,以7.3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9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个人自筹。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人数、数量、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4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均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交易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或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4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董事会秘书赵定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4、上述第1、2、3项议案为关联议案,拟为本次激励计划持股对象的股东或与持股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太山、姜宏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4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保障上述激励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0月9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最新的董事会成员情况,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邵伟先生(主任委员)、董事赵定勇先生、董事王彦荣先生、独立董事纪东先生、独立董事梅宁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纪同臻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纪东先生、独立董事王辉先生、董事赵琦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金焰平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王辉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纪同臻先生、独立董事梅宁先生、董事马洪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金焰平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纪东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辉先生、独立董事纪同臻先生、董事王存江先生、董事赵琦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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