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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3.5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4日及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5月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5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10月1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2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1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4,951股,占公司总股本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56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45元/股,最低价为3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73,57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489,971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750,029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徐友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郑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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