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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50,375,939股,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5,42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403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5年9月5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证确认。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于2025年10月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二)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了《国泰海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湘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1904031129200174258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2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592483888110账户(用于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20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10000109333账户(用于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50,375,939股,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5,42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403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5年9月5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临-053)。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情况

  本次调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1904031129200174258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2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592483888110账户(用于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将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9668668账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200,000,000.00元转存入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10000109333账户(用于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此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后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越雷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8)。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50,375,939股,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5,42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403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5年9月5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少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晶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8)。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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