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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协议暨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22日,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凡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荣实业”)签署了《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按照一揽子交易的方式,以6,140.00万元交易对价转让给凡荣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协议进展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凡荣实业、泰兴普乐决定终止前述已签署的《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签署了《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凡荣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帆

  乙方(转让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璞

  丙方: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文凯

  经各方协商一致,就各方签署的《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终止,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1、各方一致同意终止主合同的履行,各方不再进行主合同所约定的交易。

  2、本协议与《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二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债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9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出售股权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债权,目的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承担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审计以及估值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三、 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

  (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和智控”)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的首次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49.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泰兴普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泰兴普乐债权价值进行了分析,出具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1141号)、《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5]第01-16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泰兴普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0,445.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9,154.21万元。截止分析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泰兴普乐对公司的债务金额为185,207,681.10元,其中本金16,877.55万元,应付利息1,643.22万元,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债权可受偿金额最可能实现的下限金额是3,049.00万元。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的首次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3,049.00万元。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根据挂牌结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为此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在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将以最终成交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QNPT8E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路西侧168号

  5、成立日期:2022年9月19日

  6、注册资本:6122.449万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欧文凯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

  (1)泰兴普乐成立于2022年9月19日,初始注册资金3,000.00万元,由自然人欧文凯和自然人向亮睿共同投资设立,初始设立时泰兴普乐股权结构如下:

  

  (2)2023年1月3日,公司对泰兴普乐增资3,122.4490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公司、泰兴普乐、泰兴普乐股东于2022年11月25日签署《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泰兴普乐、泰兴普乐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2年12月15日签署《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增资与借款事项;进而公司与泰兴普乐再次签订并确认两份《借款合同》,合同编号:YHZK20230105与合同编号:YHZK20230222。

  上述借款合同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77.5510万元,截止分析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泰兴普乐对公司的债务金额为185,207,681.10元,其中本金16,877.55万元,应付利息1,643.22万元。

  1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 审计情况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泰兴普乐2025年1-5月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107号审计报告。

  (四) 交易标的股权评估情况、债权价值分析情况

  1、交易标的股权评估情况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114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评估范围为泰兴普乐于2025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9,154.21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负贰亿玖仟壹佰伍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

  2、交易标的债权价值分析情况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5]第01-165号),分析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分析对象为公司持有的对泰兴普乐的债权,分析范围为泰兴普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次调查分析主要采用清算价值类型,价值分析结论是:截止分析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对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的债权可受偿金额最可能实现的下限金额是3,049.00万元(大写金额:叁仟零肆拾玖万元整)。

  (五) 其他情况说明

  出售泰兴普乐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泰兴普乐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泰兴普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科技”)为支持泰兴普乐日常运营产生的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截至2025年8月31日,泰兴普乐应向永和科技支付349.19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 授权情况

  为此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目的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107号);

  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1141号);

  5、《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5]第01-165号);

  6、《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

  (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

  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和智控”)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的首次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49.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泰兴普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科技”)为支持泰兴普乐日常运营向其提供了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实质为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泰兴普乐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8月31日,泰兴普乐应向永和科技支付349.19万元。

  3、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交易尚未最终完成,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泰兴普乐股权,泰兴普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泰兴普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永和科技为支持泰兴普乐日常运营向其提供的借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实质为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泰兴普乐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8月31日,泰兴普乐应向永和科技支付349.19万元。

  3、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4、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QNPT8E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路西侧168号

  5、成立日期:2022年9月19日

  6、注册资本:6122.449万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欧文凯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1、经查询,泰兴普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因拟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债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该财务资助实质为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泰兴普乐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来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可能会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泰兴普乐51%股权及公司对泰兴普乐的全部债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泰兴普乐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349.1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7%。除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5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上述提案1.00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2.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李丽霞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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