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已判决

  ●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炼工程当事人地位:原告

  ● 判决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68,825,564.24元及利息、技术服务费1,922,414.25元、设计费550,000元。案件受理费549,996.59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2,432.89元,由武炼工程负担177,563.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313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对公司影响:由于案涉项目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目前该项目存货为64,696,500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于前期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公司于2024 年7月25日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法院已受理该诉讼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80)。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晋08民初56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炼工程工程款68,825,564.24元及利息,利息以68,825,564.24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4年7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炼工程技术服务费1,922,414.25元、设计费5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49,996.59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2,432.89元,由武炼工程负担177,563.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313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案涉项目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目前该项目存货为64,696,500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已判决

  ● 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当事人地位:被告

  ● 判决结果:

  被告百利锂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2,746,0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331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百利锂电负担。

  ● 对公司影响:案涉项目工程费为23,940,000元,百利锂电已支付11,194,000元,尚欠原告到期工程款12,746,000元,至2025年10月13日止,利息约为68.86万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影响的为利息支出及案件受理费等。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于2024年12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鲁1726民初6661号),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2,746,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98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3日起参照2024年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7,792,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974,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驳回原告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31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百利锂电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涉项目工程费为23,940,000元,百利锂电已支付11,194,000元,尚欠原告到期工程款12,746,000元,至2025年10月13日止,利息约为68.86万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影响的为利息支出及案件受理费等。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