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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299,505,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388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227,557,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81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5人,代表股份71,948,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06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5人,代表股份14,748,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14,748,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3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2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56%;反对13,86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8,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0%;反对13,86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2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6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00%;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9,501,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1,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96%;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41%;弃权9,501,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6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6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03%;反对4,334,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1%;弃权9,502,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2,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44%;反对4,334,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80%;弃权9,502,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00%;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9,502,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83%;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41%;弃权9,502,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3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91%;反对4,33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9,534,6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86%;反对4,33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28%;弃权9,534,6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86%。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49,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36%;反对4,33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5%;弃权9,520,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95%;反对4,33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55%;弃权9,520,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55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4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37%;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9,520,7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5%;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41%;弃权9,520,7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54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4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34%;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9,521,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40%;反对4,33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41%;弃权9,521,8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1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649,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38%;反对4,33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2%;弃权9,521,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35%;反对4,33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01%;弃权9,521,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5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

  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2、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2、相关理财产品的理财协议书及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柳愈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柳愈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经与会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柳愈女士简历

  柳愈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市瑞德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担任公司电源事业部市场部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现担任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战略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柳愈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柳愈女士担任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外,柳愈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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