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助力子公司业务发展,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2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担保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债务人: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止。
3、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万元。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其拓展经营业务规模、业务实施,符合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6%、0.33%。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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