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共计持有公司89,78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9,621,887股后总股本(简称“剔除后总股本”)的18.26%,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52,821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17,607股(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835,214股(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天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汕头天际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01,382,605,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621,887股。
2、汕头天际、星嘉国际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汕头天际、星嘉国际未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汕头天际、星嘉国际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共计持有公司89,78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9,621,887股后总股本(简称“剔除后总股本”)的18.26%,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52,821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17,607股(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835,214股(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汕头天际出具的《告知函》及其与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汕头天际与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共计4,550,000股,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汕头天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02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6%,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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