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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0月29日17: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邮编:518052

  会务联系人:肖青

  联系电话:0755-86019099

  电子邮箱:stock@newwaymask.net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暨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相应废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将董事会人数由8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5名调整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及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上述拟新增、修订和废止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新增和修订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相应废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相应废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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