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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2,85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87.1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1,021,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86.8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0.26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0.2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374,827股的0.26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郑谋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4.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00《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关于选举凌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李宇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廖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关于选举邓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孙小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何绍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其中,提案1.00、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提案7.00和提案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2.00、提案3.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7.00、提案8.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

  (三)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提案2.00、提案3.00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00、提案8.00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全部候选人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1.00、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提案7.00和提案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龙辉、冯晓雨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陈茂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陈茂华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陈茂华: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7月加入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研发处工程师、研发处经理、研发处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先后担任康冠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茂华先生于2014年7月被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2017年9月被认定为深龙英才C类人才。陈茂华先生主导设计完成的“LCD22吋宽屏高清数字媒体显示器”项目获得2005-2007年度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其带领团队设计的65H Mini-LED TV、55A7 OLED TV获得2021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奖。

  陈茂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21%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22%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非独立董事:凌斌先生(董事长)、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邓燏先生、孙小卫先生、何绍茂先生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凌斌先生、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邓燏先生、孙小卫先生、何绍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邓燏先生、孙小卫先生、何绍茂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凌斌先生

  委员: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邓燏先生、孙小卫先生、何绍茂先生

  2、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邓燏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何绍茂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何绍茂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孙小卫先生

  4、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孙小卫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邓燏先生

  5、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凌斌先生

  委员:李宇彬先生、孙小卫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邓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廖科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范誉舒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建华先生、范誉舒馨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号码:0755-33615999

  电子邮箱:dmbsh@ktc.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四、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黄绍彬先生、杨健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绍彬先生、杨健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凌峰先生、副总经理张斌先生、副总经理陈茂华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84,450股;张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09股,其通过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78,001股;陈茂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155股,其通过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5,906股。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陈文福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江微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职工监事职务,郑谋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上述三人离任后,陈文福先生、江微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郑谋先生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深圳视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6,663股,江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其通过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531股,郑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做的相关承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宇彬: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6月至1991年3月于深圳市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职员;1991年3月至1992年12月于深圳联华企业公司任工业部职员;1993年1月至1995年9月于深圳市京华光电器件有限公司任厂长;1995年9月与凌斌共同设立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惠州康冠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宇彬先生于2019年5月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创意产业英才”运营管理类领军人才,2020年3月被认定为深龙英才B类人才。

  李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2%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斌系关联方,与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峰系关联方;李宇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林志峰: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MBA。2003年至2007年就职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视海外销售,2007年至2015年分别任职于普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Pacific Access Ltd、奥斯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主要工作集中在外资品牌在中国境内消费电子类产品的项目开发及采购。2015年4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康冠科技商用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海外销售部经理、全球销售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康特智能显示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委任为康冠科技集团的营销中心副总裁。林志峰先生曾获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及2023年度龙岗区产业链重点人才奖励。

  林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孙建华: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0月加入康冠科技,至2010年3月担任营销处经理,2015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营销处经理、资材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兴业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顾问;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商城众网营销处经理;2016年10月至2022年3月先后担任皓丽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6%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07%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廖科华: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7月加入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总裁助理、行政中心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营销处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4年7月担任香港商用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康冠商用董事,2015年10月至2024年7月兼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廖科华先生于2019年荣获“2018年度深圳百优工匠”称号。

  廖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20%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21%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 范誉舒馨: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关负责人,2022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董秘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范誉舒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凌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孙小卫、何绍茂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凌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凌斌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凌斌先生

  委员: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邓燏先生、孙小卫先生、何绍茂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邓燏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何绍茂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何绍茂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孙小卫先生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孙小卫先生

  委员:凌斌先生、邓燏先生

  (5)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凌斌先生

  委员:李宇彬先生、孙小卫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邓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 聘任李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林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孙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聘任廖科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 聘任范誉舒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其中,财务总监廖科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孙建华先生、范誉舒馨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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