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津东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
至2025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12:00及14:00-17:00,以信函或邮件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0月31日17:00 前送达。
(四)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津东路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津东路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肖小红
联系电话:0716-4167788
邮箱:board_nh@casic.com.cn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候选人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5-028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部分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辞职的情况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自2019年11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三、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一)补选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鉴于公司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通过王健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王健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春飞(主任)、刘智光、王健、许明君、胡作启,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胡作启(主任)、丁柏、王健、许明君、王春飞。
(二)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春飞先生、许明君先生任职期限将满六年,董事会提名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在上述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选举通过马云飙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云飙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咨询师;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1年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马云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云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晓明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广东省珠海市非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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