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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孙淑芳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4、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5、关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6、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7、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8、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9、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1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13、关于选举陈艳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14、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关联股东于江、任元滨、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议案1、2、3、4、5、6、7、10、11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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