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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9,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嘉元新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开发”)拟在前次已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增加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为满足孙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工作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源”)拟为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同时根据银行要求,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对本次新增担保8,00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即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申请授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22,6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0,6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授信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增加后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新能开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尚未签订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的相关协议,上述计划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仅为拟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若实际提供的担保方式与本次审议通过的议案不一致,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是为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提供担保,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同时根据银行要求,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对本次新增担保8,00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增加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17,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的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5%,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1亿元(纳入本次增加后的总担保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定增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元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367,924.53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227,63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57,49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9,100,895.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尽管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定增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定增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通过对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定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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