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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05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明宝和冯凯丽律师出席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王普公、李志磊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孙积禄、尉克俭、满莉、刘力、杨鼎新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王萌、彭宁、王樯忠、马晓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包玺琳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麻在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提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明宝、冯凯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056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后续可能存在下跌风险;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和征询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7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均反馈,不存在影响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可能导致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其他重大事件;不存在异动期间买卖白银有色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属于中上协行业分类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公司与同行业88家上市公司市盈率进行比较,剔除14家静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6.41倍,白银有色静态市盈率为598.49倍,处于较高水平;剔除15家动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76.26倍,白银有色动态市盈率为-325.26倍。最近两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已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涨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给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因其执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其所持有的白银有色部分股份质押,截至公告日,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2,217,610,3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约98.56%,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具体详见公司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铜、锌、铅、金、银等多种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及贸易业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503.56亿元,净资产179.5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45.59亿元,利润总额4.33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3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055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监事会改革,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职数减少,王玉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王玉梅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玉梅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王玉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玉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对王玉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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