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是 √否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主动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改革变革为主线,积极探寻创新实践路径,实现整体业绩和综合实力的系统性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大单品战略执行,燕京U8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有力带动产品结构升级、市场形态焕新和盈利水平提升。同时,公司着力攻坚关键业务领域,深化卓越管理体系建设,以“全渠道融合+区域深耕”夯实市场增长基础,加快供应链智能化转型和数字化建设步伐,有效促进全链条效率提升。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啤酒销量349.52万千升(含托管经营),同比增长1.39%;实现营业收入1,343,282.98万元,同比增长4.57%;实现利润总额240,360.16万元,同比增长3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45.53万元,同比增长37.45%。经营基础面稳定向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耿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启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耿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启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耿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启明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耿 超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8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0,455,286.81元,其中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281,238,766.7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90,197,405.38元,其中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2,513,264.32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90,197,405.38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72,513,264.32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
(二)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8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会会议将审议《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议案,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参加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具体以会议当日实际安排为准。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第2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月30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 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传真:010-89495569 (2)联系人:於忻 吕海超
(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1300
(4)电子邮箱:securities@yanjing.com.cn
4、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9”,投票简称为“燕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③ 委托人股东账号:
④ 委托人持股数:
⑤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类别: 2、受托人情况 ①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5-8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分别为:耿超、谢广军、刘翔宇、郭晓川、周建、刘景伟。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5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修订预案,待股东会审批)于2025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定于2025年11月5日14:30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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