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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4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及利润分配方案的会议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8月26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650,040.34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06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06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06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4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鉴于公司仍存在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1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情形如下: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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