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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7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58,183,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7,697,400股,以19,850,486,38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0,660,505.7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08%。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1,335.7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9,601.6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58,183,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7,697,400股,以19,850,486,381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0,660,505.73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08%。本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120,269.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804,780,775.02 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18%。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73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武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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