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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富达”)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发银行向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文“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一)”)。

  同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向舜江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文“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二)”)。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舜江公司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舜江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其中宁波富达及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合计对舜江公司担保额度5.2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本公司2025-004、007、021号公告。

  宁波富达本次为舜江公司提供13,000.00万元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宁波富达为舜江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0.00万元,科环公司为舜江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15.00万元,总计担保余额为34,61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宁波富达及科环公司为舜江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7,61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58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宁波富达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28年10月22日期间广发银行与舜江公司所签订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即自舜江公司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宁波富达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

  5、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30年10月23日期间浦发银行与舜江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即自舜江公司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舜江公司提供,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舜江公司生产经营及熟料采购等资金需求,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对舜江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虽然舜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将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62,910.2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0%;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0,61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3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将公司持有的住宅房地产板块的股权和债权以公开方式出让,公司不再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商业地产和水泥建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商业地产:

  2025年1-9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6.19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5.15万平方米、工业厂房1.02万平方米、住宅0.02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27,795.73万元(商业综合体27,721.98万元、工业厂房69.79万元、住宅3.96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铭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琛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4年3月起,富达金驼铃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剔除上年同期富达金驼铃相关数据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5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0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2020年12月,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9号公告),以开展“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2022年7月25日,上峰科环竞得位于诸暨市次坞镇新徐坞杨村一宗58,606.3平方米(87.909亩)工业用地。2024年底,根据工信部当年10月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上峰科环为有效利用合资公司资产,计划分批盘活持有的水泥熟料产能指标。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2,50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置出,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剩余产能指标的处置。

  2.新平公司扬武镇丕且莫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项目

  2023年9月27日,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为了保障生产原材料的稳定供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意根据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原技改项目部分投资额度调整为用于获得新矿山资源采矿权。2023年12月27日,新平公司以2,133万元竞得该灰岩矿采矿权(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3-036号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2,566.43万元,占预计总投资的85.55%。项目已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开始进入矿区基建期,目前正在进行部分矿山表土剥离、道路扩建、矿界封闭等工作。

  3.蒙自公司绿色低碳节能及超低排放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低碳节能及超低排放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8月20日经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4-021号公告),包括对原有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对烧成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1,741.21万元,占预计总投资28.56%,其中,超低排放改造部分完成SCR脱硝改造,并进行试生产及设备调试;节能改造部分已完成风筒改造、篦冷机升级改造的招标订货。下一步将推进落实篦冷机改造和风机订货,逐步完成分解炉抬高、收尘器改造等工作,预计年底项目可全部完成。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铭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琛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郑铭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琛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铭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琛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至10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fud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裁:赵勇先生

  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张琛炜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至10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fud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87647859

  邮箱:fuda@fu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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