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1、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2、 轮候冻结生效即转为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与叶湘武先生进行核实,了解到其目前未接收到任何关于本次股份冻结变动事项的电话、邮件、书面等通知性信息,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知悉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变动的具体原因。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等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累计司法再冻结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生效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叶湘武先生所持有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的风险。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债务纠纷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将被处置,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