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于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莫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于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斌先生(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于莫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于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于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斌,男,苗族,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贵州水城区人,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总经理助理。历任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经理、高级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5-035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5-038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从业人员总数6,000名左右,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名。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为29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3.8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致同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委派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成为本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致同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包含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以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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