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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14:30

  2. 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系统

  3. 表决议案:《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粤破申1号,依法裁定受理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 会议召集人:重整管理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应当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26067248

  传    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001(20层01-06号)

  5、 其他事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除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后续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重整中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和论证,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累计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除前期已披露的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1,455.8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566.95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38.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888.94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61.0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案件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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