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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为中诺通讯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继续为东莞源磊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继续为以诺通讯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分别对中诺通讯、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提供22亿元、2亿元、2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诺通讯

  

  2、东莞源磊

  

  3、以诺通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诺通讯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东莞源磊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以诺通讯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中诺通讯、东莞源磊以及以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设计及销售;东莞源磊主营业务为LED等照明器件的生产销售;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上述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上述企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上述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332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9332亿元,担保余额为264,750.89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8.97%、159.81%,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10月24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10月2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三至议案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3)。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23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确定2026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8.23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6年度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8.23亿元,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2025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6)。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45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福日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招标形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七部副总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1993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IPO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熟悉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企业审计、IPO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熟悉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婷婷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3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上述人员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审计人员配备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通过谈判采购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最终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含税)共计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形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谈判采购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公司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23.64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998.42万元,上述减值共计4,32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实际发生日起算,并按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计算。对于划分为并表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系子公司深圳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的孙公司香港伟廸科技有限公司向KONNECTONE,LLC销售T8002平板,金额为790.19万美金,款项已逾期。伟廸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考量其回款情况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按单项补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91.52万元,其余为各子公司合同涉及诉讼,公司相应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合计为1,817.85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按照其他应收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1-9月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转回493.89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Ⅶ标项目三年以上保证金482.1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迭代速度快,部分原有库存物料不能满足现有产品技术需要或不能适用通用市场销售,且部分原有库存物料库存价高于市场销售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1-9月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2,998.4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23.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998.42万元,总计4,322.06万元,影响净利润3,655.89万元,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75.03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9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各项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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