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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2025-53

  债券代码:242936    债券简称:25发展Y1

  债券代码:243004    债券简称:25发展Y3

  债券代码:243237    债券简称:25发展Y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及其下属子公司五矿钢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天津”)、五矿钢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广州”)挂牌转让分别位于上海、天津、西安和海南四地的13套房产。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其中12套房产已成交并完成价款支付,总成交价格为2,227.7万元;1套房产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钢铁及其下属子公司钢铁天津、钢铁广州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分别位于上海、天津、西安和海南四地的13套房产。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上述房产首次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3,322.5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临2024-55)。

  上述房产于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在首次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公司董事会相关授权,经公司经营层审批,五矿钢铁、钢铁天津、钢铁广州对上述房产挂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延长挂牌期限。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分批成交了12套房产,总成交价格为2,227.7万元,已全部完成交易价款支付;1套房产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买方简要情况如下:

  

  上述房产的受让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相关交易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评估、定价情况

  上述房产的基本情况及评估、定价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临2024-55)。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12套房产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转让方(甲方)五矿钢铁、钢铁天津、钢铁广州,与上述房产的受让方(乙方)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转让标的与转让价格

  

  (二)转让方式

  上述资产经资产评估后,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方,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转程序

  1、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因乙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5日内一次补足;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2、交易价款划转程序

  交易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直接无息转入甲方下列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甲乙双方在此特别承诺:本条款所涉及的划转指令是不可撤销的,且无本条款之外任何附加条件。

  (四)出具交易凭证、权证变更及标的资产交割交接

  1、交易凭证出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2、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办理所转让标的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3、标的资产交割

  (1)甲、乙双方同意转让标的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在转让标的交付当天共同到场查验,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使用。乙方从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在转让标的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在交付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用等费用)。乙方无须对交付前的上述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五)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1、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2、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自依法承担。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遗漏或有误导,即构成违约。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上述房产交易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约931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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