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概述
注:公司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上表中上网电量不含分布式项目直接销售给用户侧部分的电量,下同。
2025年1-9月,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25.6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2%,上网电量24.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2%。风电方面,三季度江苏地区风资源不佳,前三季度累计发电量23.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1%,其中:陆上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16.2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7%;海上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6.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93%。光伏板块累计发电量2.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4%,上网电量1.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2%。报告期内,生物质项目仍处于停运转型阶段,四家生物质项目中,现仅淮安生物质仍承担着为当地园区企业供热的社会责任,2025年1-9月累计供热量28.41万吨,同比下降18.36%。目前公司共运营2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2025年1-9月累计上网电量0.94亿千瓦时。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力夫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律检查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计划经营部、法律审计部、证券事务部、营销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生产运营部(创新中心)等12个部门(内部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华先生,总经理乔兵先生,独立董事冯永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董一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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