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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2:00前访问https://eseb.cn/1sIo2wCXET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杨治国先生,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卢雄文先生,副总经理侯彬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Io2wCXET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guojx@csrz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华文先生持有公司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49%;董事、总经理杨治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3,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53%;副总经理彭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4%;总法律顾问熊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4%。

  2、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彭华文先生、杨治国先生、彭海霞女士及熊友波先生计划在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92,500股、93,400股、40,000股、40,0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2%、0.0113%、0.0049%、0.0049%。

  2025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彭华文先生、杨治国先生、彭海霞女士及熊友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彭华文先生未进行减持,杨治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7%,彭海霞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021%,熊友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04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上表中“原计划减持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注2:上表中“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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