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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5-053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晓娟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具有20余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霄汉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及香港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夏玲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69.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的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5-051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书面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5-050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应会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41/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                公告编号:2025-05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4.本报告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中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肖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余中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肖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中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肖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帜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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