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完成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并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以及丰富债务融资工具,2024年4月1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35%,期限为1年。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307,050,000.00元。

  2025年7月11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48%,期限为3年。

  2、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包括主产品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3万吨/年)和副产品无水硫酸钠(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购置土地及预留土地建设,以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氢氧化锂和碳酸锂产品生产的切换。该项目已于2025年7月30日竣工,并进入联动试车阶段。

  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该项目首袋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查,并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后续,公司将持续调试和优化该项目,以实现产品的连续稳定生产和碳酸锂柔性切换。

  3、IGO交易可能存在的潜在税务风险

  2021年,公司原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EA”)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 Limited(以下简称“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该交易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以下简称“ATO”)仍在就上述交易的交易结构(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ATO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交易结构未实质性符合澳大利亚《所得税法案-1936》一般反避税条款,由此可能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重组涉及的TLA股权转让不予适用同一合并纳税集团下的资本利得税豁免,同时可能产生应付税款总额25%-100%的罚款、利息等额外的税务成本,从而增加本次交易的税务负担,对公司当期或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8月8日,公司子公司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收到ATO就相关事项发来的初步意见沟通函。ATO在初步意见沟通函中表示基于当前所获信息,反避税的适用可能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形,对应不同金额的纳税义务,需要公司进一步反馈对于初步意见沟通函所述内容的不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事实情况、法律适用、金额计算等,或者公司认为还有其他ATO需要考虑的情况,均可于2025年10月3日前反馈。截至目前,公司已向ATO申请将回复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11月24日,并已获得ATO的批准。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回复和材料。

  由于目前收到的系ATO的初步意见沟通函,各种情形的适用与否取决于公司进一步提供的回复及材料以及ATO后续的评估,因此暂无法据此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从当前情况判断,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结合最终审查意见内容、相关情形的实际适用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4、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12.90元/股、最低价为109.70元/股,均价为112.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24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67,966股2022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登记,将441,366股授予给24名激励对象。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截至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存留股份26,6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6%。

  2025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26,6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6%,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2,987,925.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221,583股减少至1,641,194,983股。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合伙企业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与安徽隐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隐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2.5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0%。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对该合伙企业进行确认和计量。合伙企业拟投资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领域,并且对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额(即合伙企业实际用于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业实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合伙企业的投资阶段为自早期/初创期到成熟期,覆盖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加深公司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的合作,为公司开展业务拓展新的触角和反馈,有利于公司在践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探索产业链循环发展的机会。此外,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