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恒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魏璞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68,912,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9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24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670,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5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72,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8,82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20,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2,18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8%;弃权20,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2、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8,824,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4%;弃权1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2,184,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53%;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7%;弃权1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0%。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曾春鸣律师、段青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孙公司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达州医科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高新”)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医科”)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为凉山高新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035至036、038号临时公告。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5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6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分别为达州医科向银行申请的8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8日)提供人民币捌佰万元(小写:8,000,000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控股孙公司互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 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8号、2024年都江 堰企保字109号、2024 年都江堰企保字11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分别为凉山高新向银行申请的8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 限:2024 年11月4日-2025年11 月4日)提供人民币捌佰万元(小写:8,000,000 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控股孙公司互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达州医科、凉山高新已偿清上述融资债务,并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出具的《告知函》,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5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8号)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成都永和成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6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9号)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凉山高新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07号)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达州医科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都江堰企保字110号)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其中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孙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1.8 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余额9,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集团资产池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8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
2025年8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与杭州润锋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付款期限变更确认书》,曹德莅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5,660,3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以每股8.9736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润锋,转让价款人民币320,001,501.4元。同日,杭州润锋分别与曹德莅、夏祖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曹德莅承诺在转让协议涉及的所有股份过户完成且全额收到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款项(共管账户资金需解付完成)后,将其所持有的剩余7,343,70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到期自动失效并解除。夏祖望承诺在转让协议涉及的所有股份过户完成且全额收到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款项(共管账户资金需解付完成)后,将其所持有的22,287,7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到期自动失效并解除。
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发来的《告知函》,因在曹德莅多次催促下,杭州润锋仍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20,001,501.40元至曹德莅指定收款账户,未履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付款期限变更确认书》约定,转让协议自始无效,且自动解除,对双方自始无约束力。杭州润锋分别与曹德莅、夏祖望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若《股份转让协议》解除/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失效,对双方无约束力。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孙公司互保
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医科”)和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高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成都永和成持有达州医科95%股权,持有凉山高新70%股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将为达州医科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将为凉山高新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4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魏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丽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魏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丽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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