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创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资是基于募集资金主体变更而实施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一、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科技”)
● 资金金额及来源: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岸蛋白”)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279.45 万元(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施增资时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6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近岸科技是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279.45 万元(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施增资时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近岸科技注册资本不变,近岸科技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四、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相关规划,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工生物标准产业园B区金争路855弄5号2幢一层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幢,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增资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五、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正在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存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六、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进行增资,以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近岸科技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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