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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西金租”)人民币50亿元授信额度(敞口34亿元),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公司类授信业务,其中,同业授信额度到期日为2026年7月31日,公司类授信额度期限五年。

  ● 海西金租为本行关联法人,本次额度调整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行过去12个月给予海西金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敞口25亿元)。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海西金租授信额度50亿元(敞口34亿元),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公司类授信业务。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海西金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敞口25亿元)(不含本次额度调整),上述授信额度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经由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额度调整后,本行给予海西金租的授信总额度为50亿元(敞口3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西金租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海西金租为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海西金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0MA2XNL6NXX)是由银监会于2016年4月批准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注册地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注册资本为12亿元,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海西金租的主营业务为: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目前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3,700万元人民币,比例69.75%;

  (二)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950万元人民币,比例11.625%;

  (三)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3,950万元人民币,比例11.625%;

  (四)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比例4.08%;

  (五)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比例2.92%。

  海西金租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本行对上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授信金额为50亿元(敞口34亿元),本行2025年度对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亿元(敞口25亿元),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并予以披露。因占比未超过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0月22日,本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枇杷,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宋建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计算。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4、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以下同。

  5、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93,600股通过沪港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总体分析

  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围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核心主线,重点聚焦细分市场拓展、息差精细管控与客户深度经营,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截至2025年9月末,本公司总资产4,425.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2%,其中,贷款及垫款总额2,345.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15%;总负债4,094.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6%,其中,吸收存款总额2,380.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8%。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3.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97元,较上年末增长2.57%。业务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7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利息净收入30.91亿元,同比增长3.63%,受益于规模成长与息差企稳,利息净收入同比恢复正增长;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2亿元,同比增速提升至16.04%;实现净利润20.26亿元,同比增长0.73%。经营业绩同比情况呈现逐季改善的良好势头。

  截至2025年9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0.80%,拨备覆盖率304.39%,资产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3.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不适用。

  四、 补充信息与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4.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公司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5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6 其他监管指标

  

  注:自2025年3月31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将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调整为120%和1.5%。

  4.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待遇(尚未清算)。现经考核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新增情况具体如下:

  

  注:1、当年新任或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本公司领取的报酬按报告期内任职时间统计。

  2、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仍在确定过程中。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风险金递延机制,将分年递延支付。

  五、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利润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8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80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69亿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1%。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会对本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厦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王建平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厦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洪枇杷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69亿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1%。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发股份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新航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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