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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对比基数较小所致。公司2024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9万元,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6万元,因相对基数较小,故本期同比比率变动较为显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日常经营合同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作为参与方签署了某国卫星通信项目的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112,146,918.00美元(不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卫星频轨资源梳理,进一步完善卫星平台选型和星上载荷等方案的论证和规划,但尚未收到该合同的款项。该合同将在与客户确认最终执行方案并收到相应款项后执行。

  2、关于框架协议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总包工程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光纤公司签订了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国家骨干光纤宽带网络项目”总包工程的框架协议,该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总包预算金额15亿美元(不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部门及矿产项目投资方就项目资金落实方案进行沟通,项目尚未启动。

  3、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震有”)于2025年8月1日与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致远资本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震有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致远资本转让其持有的9,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22.13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3,111,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震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致远资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协议转让暂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关于2025年定增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8,138,658股(含本数)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6,9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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