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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42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13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42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13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307237035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128,628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45,068.18万元,净资产32,704.14万元,负债总额412,364.03万元,资产负债率92.65%,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9,472.15万元,净利润-28,825.6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08,965.34万元,净资产18,925.06万元,负债总额390,040.28万元,资产负债率95.37%,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134.52万元,净利润-14,058.69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一)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一)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4.3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81%,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60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5.46%。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0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81%,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40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担保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20%)。

  ● 参股公司借款逾期情况: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借款利息94.80万元、本金120万元,合计214.80万元逾期未偿还。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及逾期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建筑产业化公司、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正在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详见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对外担保逾期进展情况

  2019年9月,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

  日前,公司收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发来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建筑产业化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4512201901100000347),建筑产业化公司累计拖欠贷款本金120万元。公司前期披露了建筑产业化公司拖欠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贷款利息94.80万元事宜(详见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筑产业化公司逾期欠款合计214.8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计算方法:214.80万元*20%)。

  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逾期情况如下: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48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2.96万元。建筑产业化公司正在积极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协商欠款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借款逾期事宜。

  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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