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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董事熊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L7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熊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媛婷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媛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7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王媛婷,女,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注册会计师、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长贝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湖南鑫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媛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7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服务营业利润。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家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琼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琼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家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琼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琼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7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熊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媛婷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媛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王媛婷,女,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注册会计师、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长贝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湖南鑫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媛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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