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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兴业银行在人民币3亿元的贷款额度内,向经兴业银行审批通过的公司经销商提供贷款,上述经销商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将代经销商偿还贷款,代偿金额不高于兴业银行已批复的经销商贷款额度的20%,同时代偿累计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兴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 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债务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

  1、保证金额: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代偿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所有经销商在甲方处累计授信余额的20%,同时代偿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在合作协议生效后,公司在兴业银行的专项保证金账户的有效保证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期间:(1)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甲方与债务人就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继续承担代偿义务,代偿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代偿范围包括债务人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该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二)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兴业银行共同对申请贷款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经销商需按照兴业银行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兴业银行申请融资,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3、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仅限于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58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0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4,40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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