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45,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2025年10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64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本次授予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0日。
2. 授予价格:17.04元/股。
3. 授予对象: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 首次授予人数:27人。
5. 首次授予数量:1,645,000股。
6.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20号):截至2025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2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8,030,8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64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385,800.00元。
截至2025年10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30,445,000.00元,股本130,445,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64.50万股。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控股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
1.上述持股比例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稳赢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稳赢3号混合策略私募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1. 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 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
3. 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测算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授予价格。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4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26,780,600.00元,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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