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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ST南置        公告编号:2025-07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小龟山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3栋金融服务中心。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818,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8,494,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1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323,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7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5,615,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92,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82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323,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76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同意 206,716,0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344%;

  反对 28,77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27%;

  弃权 12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716,0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344%;

  反对 28,775,0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27%;

  弃权 124,8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6,405,1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024%;

  反对 28,757,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53%;

  弃权 453,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405,1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024%;

  反对 28,757,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53%;

  弃权 453,0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23%;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 方案概述

  同意 206,615,6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917%;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46,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15,6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917%;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46,3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5%;

  表决结果:通过。

  3.02 交易对方

  同意 206,610,2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95%;

  反对 28,762,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4%;

  弃权 243,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10,2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95%;

  反对 28,762,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4%;

  弃权 243,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32%;

  表决结果:通过。

  3.03 标的资产

  同意 206,501,7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34%;

  反对 28,762,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5%;

  弃权 351,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01,7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34%;

  反对 28,762,8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5%;

  弃权 351,3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1%;

  表决结果:通过。

  3.04 定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同意 206,477,2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330%;

  反对 28,78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65%;

  弃权 354,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477,2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330%;

  反对 28,78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65%;

  弃权 354,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5%;

  表决结果:通过。

  3.05 对价支付方式

  同意 206,502,1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36%;

  反对 28,762,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4%;

  弃权 351,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02,1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36%;

  反对 28,762,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4%;

  弃权 351,2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1%;

  表决结果:通过。

  3.06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同意 206,448,0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206%;

  反对 28,80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49%;

  弃权 36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448,0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206%;

  反对 28,80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49%;

  弃权 36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44%;

  表决结果:通过。

  3.07 标的资产的交割

  同意 206,510,2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70%;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10,2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470%;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351,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3%;

  表决结果:通过。

  3.08 违约责任

  同意 206,521,1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516%;

  反对 28,812,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85%;

  弃权 282,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21,1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516%;

  反对 28,812,2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85%;

  弃权 282,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99%;

  表决结果:通过。

  3.09 相关债权债务处置及员工安置

  同意 206,606,4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78%;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55,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06,4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78%;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55,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84%;

  表决结果:通过。

  3.10 决议有效期

  同意 206,610,8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97%;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51,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10,8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97%;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51,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66%;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06,708,8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313%;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53,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708,8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313%;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53,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0%;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 206,696,4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260%;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65,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96,4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260%;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65,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2%;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 206,629,9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978%;

  反对 28,7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1%;

  弃权 22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29,9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978%;

  反对 28,761,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71%;

  弃权 224,0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51%;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206,600,4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53%;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61,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00,4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53%;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61,5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10%;

  表决结果:通过。

  8.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206,588,3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02%;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73,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88,3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02%;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73,6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1%;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的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6,600,7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54%;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61,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00,7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854%;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261,2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09%;

  表决结果:通过。

  10.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 206,737,1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433%;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2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737,1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433%;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24,8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11.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形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同意 206,465,2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279%;

  反对 28,774,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23%;

  弃权 376,4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465,2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279%;

  反对 28,774,2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123%;

  弃权 376,4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

  表决结果:通过。

  12.00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6,737,1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433%;

  反对 28,753,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24,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737,1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433%;

  反对 28,753,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7%;;

  弃权 124,8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206,531,70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561%;

  反对 28,754,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9%;

  弃权 329,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31,7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561%;

  反对 28,754,2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39%;

  弃权 329,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00%;

  表决结果:通过。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 908,509,8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748%;

  反对 28,800,4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10%;

  弃权 50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307,5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5610%;

  反对 28,800,4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35%;

  弃权 507,9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56%;

  表决结果:通过。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08,861,3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123%;

  反对 28,758,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65%;

  弃权 198,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659,0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7102%;

  反对 28,758,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55%;

  弃权 198,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3%;

  表决结果:通过。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08,752,9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008%;

  反对 28,758,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65%;

  弃权 307,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50,6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642%;

  反对 28,758,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055%;

  弃权 307,1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03%;

  表决结果:通过。

  17.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08,539,8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780%;

  反对 28,800,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710%;

  弃权 477,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337,504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5737%;

  反对 28,800,7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2236%;

  弃权 477,600 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顾赟、卢丹丹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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