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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5-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蛇口”)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2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4-09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CMSK】2024-114)。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4-120)。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804,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4%,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78元/股,最低为8.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30,266,583.0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804,006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股份回购全部注销后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公司“变动前”股本数量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为基数;

  2.上表中公司“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扣除拟注销的股份数为基数;

  3.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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