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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机构核准 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3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沪金复〔2025〕699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得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bosc.cn)。

  自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依法撤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相关的制度同步废止。葛明先生、丁兵先生和张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已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持股及变动管理的相关要求,丁兵先生和张磊先生任职监事期间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自买入之日起锁定两年的承诺。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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